事项名称:超过公路或公路桥梁限载、限高、限宽、限长车辆确需在公路上行驶审批
法定期限:15个工作日
办理部门:交通局
承诺期限:5个工作日
办理地点:中心交通局窗口
窗口电话:7071063
行使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》
收费依据和标准:不收费
申请材料:
(一)、申请书
(二)应提供的资料和证件:1、货物名称、重量、外廓尺寸及必要的总体轮廓图;2、运输车辆的厂牌型号、自载质量、轴载质量、轴距、轮数、轮胎单位压力、载货时总的外廓尺寸等有关资料;3、货物运输的起讫点、拟经过的路线和运输时间;4、车辆行驶证。
①单位持单位证明、申请书;
②个人持单位或村(居)委会证明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,申请书。
办理流程:受理、勘察、办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