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项名称:幼儿园、小学、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申报
法定期限:5个工作日
办理部门:教体局
承诺期限:无
办理地点:中心教体局窗口
窗口电话:4938203
行使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
收费依据和标准:不收费
申请材料:
1、学历证明
2、本人身份证、近期照片一张;
3、申请表;
4、普通话等级证书
5、体检证书
6、思想品德鉴定
7、各级非师范类人员提交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;
8、师范类人员提供学籍表
办理流程:受理 审查 笔试 面试 办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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